来源:《农业生态文明论》
2020-04-09 17:14:04
内容摘要:如果说“天人合一”彰显了传统农业文明思想的核心理念,反映了人与自然的统一关系;化学农业文明则是“天人相分”思想的显现,展示了人与自然的对立关系;农业生态文明作为人类文明发展的否定之否定阶段,其核心理念必然是天人合一,彰显了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关系,其内涵发生了质的飞跃,具体包含人、社会、农业各系统内在要素的健康及其相互关系的整体和谐。天人合一的合法性不仅仅是逻辑的,符合科学、人性、和谐标准,体现真、善、美的特征。
任何人类的文明都有核心思想,都是在一定的核心理念指导下构建的,同时任何理念又是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丰富发展的。农业生态文明作为人与自然关系发展的新阶段,其核心理念是什么?标准是什么?可能性是什么?厘清这些问题对于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农业生态文明核心理念确定的标准
农业生态文明的进步与发展必然是呈现真、善、美的过程,因此,评判农业生态文明核心理念的标准也应当在这三个层面展开。只有符合科学标准、人性标准、和谐标准的理念,才能确立为核心理念,只有在这样的核心理念指导下的农业生态文明,才是人类追求的真、善、美。
(一) 科学标准——真
农业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必须是科学的,不仅反映农业文明的历史逻辑,而且体现了人、
社会及农业生态变化规律。农业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必须体现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逻辑。农业文明在人类文明体系中占据重要地位,特别是对华夏文明产生极其深刻的影响,因此,农业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是从历史走来,不仅立足于传统农业文明精华,而且包容化学农业文明的高效,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体现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的整体、系统、绿色发展,否则就是历史虚无主义。
农业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必须体现人、社会及农业生态变化发展规律。农业生态文明是指从事农业生产实践的群众,在人、社会与农业自然环境协调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按照人、社会发展需要,遵循农业生态系统内物种多样、物质循环、能量多层次利用的生态变化规律,运用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方法,全面、合理优化组织农业生产,实现农业优质、高效与农业生态完好的思想、制度和行为,是一种生产方式、消费方式和人的生存方式。作为一种教化、引导、规范人类发展的文明形式,实质内容是人的精神、价值理念。“文明意味着超出自在的自然,包含着自在自然不可能有的新东西。” 因此,农业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必须立足于人、社会和农业生态发展的科学性,只有这样的理念,才能体现真。20世纪中期以来,为了克服化学农业的恶果——环境问题,英国、日本、美国、瑞士等许多国家发展了多种生态农业替代化学农业,如“生物农业、有机农业”等,这些农业生态文明形式反映了人、社会与自然的真实统一。
(二) 人性标准——善
农业生态文明就是以人性为标准、创造出的人化自然的文明,这是一个通过农业生产为人性“立法”并不断彰显、生成人性的过程。农业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必须立足于人性标准,从而使农业生态文明成为符合人性的文明。
农业生态文明核心理念必须是符合人性。农业这一特殊而古老的行业,是协调人与自然关系、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食品等物质的有效途径。从现象看,农业生产的是食品;从文化实质上看,农业生产的是人类的良知和生命。因此,农业生态文明核心理念是符合人性的理念。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整个过程,就是在核心理念的指导下,影响人的认知并在农业生产中通过人的农事活动表达出来,这时就会演生出“善”与“恶”的社会人性来。如果符合人性的核心理念缺失,那么,人类的农业生产、消费行为就会失去人性约束,任凭人的本能、邪念与贪欲的扩张,过度浪费资源、破坏农业环境,过量使用化肥和违禁剧毒农药等不良的行为也就不可避免,非人性的现象就会屡见不鲜。可见,农业生态文明核心理念必须是符合人性的理念。
符合人性的核心理念是农业生态文明的基础。农业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创造的精神成果,其中历史积淀及预设的核心理念是农业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假如没有人性的核心理念也就无所谓农业生态文明建设。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通过农业生产活动表现出的核心理念,不仅是人的真情、欲望的表达,而且在具体变现的过程中,善的人性不断生成,这是农业实践的过程,也是人化自然的过程,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凝炼形成一定的农业生态文明体系。
可见,农业生态文明与符合人性的核心理念密不可分,农业生态文明就是以生态为标准,在人性基础上规范人的认知、心态、思想和行为的过程。这不仅是为人的思想“立法”,更重要的是为人的行为“执法”,使人成为人的过程。面对农业生态危机的困境,只有强化符合人性的核心理念,人们才能向“善”,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才是可能的。
(三) 和谐标准——美
和谐是指构成事物的各个要素之间动态协调、平衡的一种理想状态。农业生态文明核心理念主要表达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和谐是世界万物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世界万物动态展示自然美的历史过程。
在传统农业文明中,由于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人受必然性的支配,通过农耕行为彰显自然规律,这是原始的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呈现“天人合一”之美;近代以来,随着人口的增加、社会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化学农业取代传统农业,人控制自然的能力显著增强,在极端的人类中心主义思想影响下,在资本逻辑推导下,自然界失去了往日霸主地位的神话光环,成为人类征服、统治、占有、践踏的对象,成了人类满足私欲的资源。自然规律是物极必反,自然界报复人类早已从人类破坏环境时开始了,农业生态危机只是人与自然关系严重恶化的表现,这种状况直接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安全,表现了人与自然关系的丑态。人类要生存发展,必须用美的知识和信念来进行农业劳动,这就是农业生态文明建设。正像马克思所说的“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 农业生态文明的核心理念不仅符合科学、人性,更重要的是按照“美的规律”即自然规律来构建,这样,农业生态系统才能拥有一个真正美好的和谐世界。
二、农业生态文明核心理念的历史演化
(一) 传统农业文明的“天人合一”
“天人合一”作为中国人的基本信念,最早起源于《周易》,将天、地、人并称“三才”,认为天、地、人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整体。经过春秋战国时期董仲舒等学者的阐述,“天人合一”理念深入人心。在董仲舒那里,天是一个有生命、有灵性、有喜怒哀乐的自然界,当然,也是一个主宰世界,能够给人以吉凶祸福的自然界。后来再经宋明理学总结,明确提出“天人合一”理念。重要理学代表人物程颐认为天人就是一体的,没有必要言合,人就是自然界的一个分子。其实“天人合一”理念的基本思想是指赋予人生命及本性的自然界是一个让人敬畏的自然界,是一个天人感应、天人想通的自然界,是可以给人以生死的自然界,表达了人与自然的一致性。只有人顺应自然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才能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与统一。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把自然定位在至高无上的地位。所以,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发展史,从本质上说就是“天人合一”理念的发展史、变现史。从黎民百姓到皇帝,无不敬重天地、敬畏自然。在中国人的世界里,天有天神、地有地神、水有水神,自然界到处都是神话的世界。并且将敬畏之心、神话之意转化为人们时刻遵守的道德良知和行为准则,在这种文化背景下的农业生产,必然是呈现道德良知的行为,农副产品不仅是无害的食品,而且是注入了天地良心的精神食品。实际上,人们赋予自然界以神灵,表达了人们的精神诉求,以神灵的形式反过来管护现实中人们的心灵和行为,为人们的行为建构统一性、合法性。从而人们的行为可以有章可循,心安理得,安居乐业,满足小农经济社会需要,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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