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人口报》
2019-02-12 16:42:02
在理性看待出生人口形势变化的同时,政府应研究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应对办法,帮助育龄群众特别是那些确确实实想生但又因种种原因“不敢生”的育龄群众实现生育愿望——
山东作为全国第二个人口过亿的省份,其近年来出生人口形势的变化在全国引起了广泛而强烈的关注。山东生育情况的变化,可以说是全国人口发展的晴雨表。对此,我们应给以理性看待和应对。
近年来山东省出生人口形势的变化
2016年是国家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第一年,的人口出生情况结果超过预期,因此特别引人注目。山东省2016年全年出生人口177.06万人,相当于全国的1/10;出生率17.89‰,超过全国平均水平近5个百分点,达到了1991年以来最高,位居全国各省份之首;新增出生人口53万人,占当年全国新增出生人口的40%多,山东因此被称为“全国最敢生的省份”。2017年,山东省出生人口延续了2016年的强劲势头,高达174.98万人,虽然比2016年少生了2.08万人,但低于全国的下降幅度,仍然位居全国前列。从出生率看,自2014年实行单独二孩后,山东省的人口出生率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尤其是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后,山东省的出生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但是,2018年,情况有了显著变化。根据目前部分市地已经公布的人口出生数据判断,2018年山东省出生人口将出现大幅度减少。那么,为什么会有如此显著变化呢?
无论是前两年的“最敢生”,还是2018年出生人口数量明显下降,其背后都有其深刻原因。2016、2017年山东省出生人口之所以为全国之冠,被称为“最敢生”“最能生”的省份,其原因主要是:第一,山东是人口大省,过去积极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独生子女数量多,导致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育龄妇女数量多,基数大;第二,山东是孔孟之乡,“多子多福”“儿女双全”等传统生育观念影响深刻,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后,“抢生”“补生”意识强烈;第三,山东是东部沿海发达省份,各地发展比较均衡,物价特别是房价不高,生活压力相对不大,育儿成本相对较低;第四,山东的妇幼保健服务设施条件相对较好,孕产妇在接受服务方面无后顾之忧。
2018年山东省出生人口数量明显减少的主要原因则在于:第一,育龄妇女数量减少,前两年作为生育主力的70后、80后妇女已经退出生育旺盛期,90后成为生育主力,这是造成出生人数,特别是一孩出生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第二,山东积聚的二孩生育动能已经基本释放完毕。过去两年的出生人口中,二孩比率2016年占63.3%,2017年更是高达66.8%,而2018年出生人口中二孩数量不仅明显下降,且下降幅度明显高于一孩,有望和一孩平分秋色。这预示着山东省过去多年累积的二孩生育势能已经基本得到释放,今后的二孩生育将进入常态。第三,适婚人群减少,而且初婚初育年龄推迟,而且选择独身或是不育的人群增多。第四,近两年来,山东的物价、特别是房价提高明显,育儿成本提高,加上经济进入新常态,生活压力加大,导致年轻人“生不起,养不起”孩子。第五,更重要的,是年轻一代的生育观念发生了根本变化。一方面,他们更注重自我享受,注重自身生活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在高育儿成本背景下,“育儿”观念的改变,导致了他们“生儿”观念的改变。
理性认识和应对
首先,人口生育率随着人类经济社会的发展而逐渐降低是一个世界性、普遍性的现象。1950年,全球综合生育率为4.7,到2017年已经降为2.4。目前,生育率最高的国家基本都集中在非洲等落后地区,世界上所有发达国家中,几乎没有一个国家的生育率高于2.1的更替水平。对于我国来说也是如此,由于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总和生育率的降低是必然的,少生优生将成为今后的常态。因此,对于山东省以至全国出生人口形势的变化,人们不必过于担心或是过度解读。
其次,2018年人口生育率降低有其必然性和普遍性,而不是偶然的、孤立的。无论在山东还是在全国,这种趋势都不是暂时性的,而很可能是长期性的。虽然人口总量每年还在增加,但增加的幅度却在每年减小。而如果这种趋势延续下去,中国人口总量高峰即人口拐点提前到来。
再次,为了应对出生人口形势的变化,帮助育龄群众、特别是那些确实想生而又因种种原因“不敢生”的育龄群众实现生育愿望,政府应研究制定一些切实可行的政策和办法。一是切实转变管理服务方式,由过去的一刀切、强制服务,转变为分类管理、按需服务、精准服务,全面落实“放管服”和“一次办好”要求,简化办事程序,推广计划生育服务事项村居代办、一站式服务和网上办理,让群众少跑腿、“零跑腿”。二是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将高风险和临界风险孕妇服务作为重点,努力为育龄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全程生育服务。三是要大力发展托幼服务。应明确政府在公共托幼服务中的主体责任,多层次重建国家公共托幼体系,探索在社区街道以及大型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设立托幼机构,帮助家庭分担儿童照料责任。四是要探索进一步完善产假、育儿假和丈夫陪产假相关政策,延长休假时间,妇女在产假或育儿假期间的薪资,可考虑按比例或以固定金额由公共资金支付。五是要通过税收支持或财政补贴,切实降低经济困难家庭的育儿成本,同时,要求企业保留生育女员工的各位,或提供妇女生育后再上岗的岗位,减轻妇女的职业发展压力。
作者 崔树义 为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所所长
(原载于《中国人口报》2019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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