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齐鲁网
2017-09-04 15:56:09
作者:杨春黎
随着《法治中国》大型纪录片的热播,作为一种时代标签,“法治”再次成为当下时务中的热门话题,它是我党在新的历史阶段,通过对不同治理方式比较而作出的一项战略抉择。良法善治和全面依法治国已成为十三亿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景,“马有千里之程,非骑不能往也”,关于如何实现这一愿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确,“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只有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带头践行法治,才能上行下效引导群众尊法守法,进而才能变法律之治为良法善治。然而,抓不好领导这个关键少数,法治进程将会团团如磨牛,步步踏陈迹,甚至会逆水浮舟,不进反退。
在此逻辑下,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如何发挥关键作用则成为领导干部们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
树立尊法意识。相对于人治,法治更加强调规则、制度、程序、公正、稳定和连续等质性,这就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根除传统人治弊病,切实敬畏法律、尊崇法治。领导干部只有在思想上自觉摒弃“人治”的家长主义、人情思维、官本位意识、圣人崇拜理念,才能树立起不碰法律红线、不越法律底线,切实维护法律权威的法治观念;只有在行为上彻底杜绝权大于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言废法等恶习,坚决抵制破坏、践踏、危害法治行为,才能在整个社会中竖起敬法畏法意识。
树立学法意识。作为守法、用法的前置条件,领导干部只有学习了、知晓了法律知识和法律条文,才能在法治的框架下依法办事、依法决策,才能引导群众敬法尊法、学法守法,才能依法治理一方、依法主政一域。若领导干部不屑于学法或不学法就会心中无法,心中无法则不能依法执行、依法行政,甚至可能会违纪违法。而领导干部树立起学法意识,带头学法不仅能丰富其自身的法治知识,也能主动变革社会治道,进而加速形成人人信法、人人守法的良法善治图景。
树立守法意识。“子帅以正,孰敢不正”,只要领导干部带头守法,践行法治,群众就会亦步亦趋、趋从若云。况且,在法治的轨道上,领导干部没有特权,必须要遵纪守法,因为“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不仅要敢于、乐于接受法纪和群众的监督,而且领导干部自身应不断检视其行为、权限、内容、程序和方式的合法性。在工作内外都做到不欲于私心、不困于人情、不累于关系、不惑于利益。
树立用法意识。良法只有践行才能达到善治,干部只有用法才能公正解决问题。领导干部只有将法律作为规划工作、解决矛盾、处理纠纷的标尺,才能确保自身不违法犯法,才能实现法治维度的社会善治。只有在“谋划工作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前先考虑是不是合法”,才能引导群众遇事找法不找熟人、解决问题靠法不靠关系,进而改变群众信访不信法、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的心理倾向,也才能防止“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不良现象蔓延。
“身正不令而行,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道路上,领导干部必须清醒地认识自身角色的关键、任务的重大、形势的紧迫,并以慢不得的危机感、等不得的紧迫感,甩开膀子,从思想理念开始革故鼎新,从言行开始引导群众,带领群众阔步奔向良法善治。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大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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